屠狗人的 孤獨歌

2012年10月17日

自覺這碼子事


"天才是由九十九分努力以及一分天份所構成"
------"低能兒" 愛迪生

並不是要批判發明大王愛迪生,而是對於一個成功者來說,曾經被視為低能兒的愛迪生的經歷十分饒富趣味。雖然或許只是大器晚成,愛迪生的毅力可以說是制霸古今,在不確定世間是否真的存在適合作為燈芯的材質的情況下,還能鍥而不捨地測試兩千多種材料,實在不是普通人的執著能夠辦到的(又不像是現在學者一般只是不停的放假希望其實只是需要更多的政府預算:「需要進一步的研究」)

自覺這件事真要討論實是沒有邊際,在這裡只是分享一下最近在補習班打工有的一些感想。

在「面對自己」的覺悟上,自傲與自大雖然或許一樣的令人厭惡,但兩者在根本上有著十分不同的差異。前者是可以理解的人格特質,後者其實是對於一些蠢蛋的行為描述。

自傲的人了解自己究竟有多少斤兩,並以自己擁有的為傲。這些人雖然高估自己所擁有的才能真正具備的價值,但在認知上基本是正確的,相對來說可以忍受。像是曾子可以為自己到死都沒有犯過重罪為傲(啟予足、啟予手!),這對於事實的認知是無誤且可允許的。

而自大不同,自大指的是那些無法識清自己真正實力的人妄想下的產物,並且是十分容易為人看清的,這些人或許在領域之中小有成績便以為自己「擁有才能」並且以之為傲。這種情況於補習班中更是屢見不鮮。許多人在學業上獲得了小小的甜頭便自命不凡、自擬為小天才或以強者自居,而在歪曲的大環境下,補習班無論師生,這種行為變相的被鼓勵。

學生擁有這種「強者的自居」,以好勝心作為努力學習的動力有效且不易枯竭,就好像典型的「全校第一名」所具有的壓力。學生若是為了維持優越感而努力學習、為了維持排名而孜孜不倦,補習班會更加容易驅策。

補習班的老師同時也需要這種氛圍,需要如同宗教一般的崇拜、那是一種名為「強」的迷思。老師需要被認為「強」才容易被學生被信任。
學生有時候在學的過程之中需要一個強者的指標,一個智識偶像來拜服。補習班也樂於提供這樣子的老師,一旦一個「強者」的形象建立之後,管理與授課都會變得容易許多。而在許多情況下補習班老師無論是潛移默化之下或是本來如此,也容易自以為「強」,可以說是扭曲的大環境中,補習文化一個有趣的戲謔點,那就是被氛圍影響而自大的學生與老師。

(讀完高中之後回頭看這群人更是好笑。)

在許多情況下,這些人被稱為「自大」,而唯有遭遇到特別龐大的挫折與打擊,使之與其他人的價值觀擁有統合的機會,自大的人才有得救的可能。

PS:事實上以學習「教材」的能力強來做為驕傲的基準基本上就是可笑的,既然是教材,本身就是設計來被學習的,沒有任何創新只是追尋前人腳步的成績來定義天才不覺得奇怪嗎?
PS2:如果不是為了升學而是為了學習,我基本上十分反對家長把小孩送去補習班,以學習來說並不是很健康的一種環境。

2012年3月2日

我看正妹



我想了很久,到底要不要把這篇寫成學校作文拿去改,後來還是打消這個念頭,畢竟學校作文與現在要寫的東西心境不同,用的語詞以及模式也不同,輕易的想將兩者合而為一是愚蠢的。

不諱言的說,我喜歡美貌的女性,但僅止於視覺欣賞上方,在此之外沒有任何一絲的執著。倒不是說因為美貌與聰慧必定相互排斥,長得漂亮的女生肯定蠢的可以的緣故。而是在我看來,以貌取人是一件十分要不得的事情,也是我極力想從心底根除的惡習之一。以生物的層面來講,憑藉著一個人的外表評斷遺傳特質,進而產生好感是一件自然的事情。但在我看來,若人自認為異於禽獸,便必須拋棄這種原始的特質,而邁向一個更高尚的自我實現。所以我從不收斂欣賞美的眼神,卻也不曾因為美而刻意接近什麼人。
就好像人們會進美術館欣賞畫作,我覺得在路上欣賞漂亮女生並不能算是罪過。更何況畫作是人畫出來的,人的臉卻是上帝雕塑的!將人臉視作上帝的藝術,又是何等的神聖!人的臉不過就是張上帝的畫布,試問盯著美術館裡的畫,你可曾感到害臊?我,便從來不曾。更何況此舉賞心悅目,哪裡有收斂的道理?
看美女,從來就不是羞於見人的事,而是一種藝術工作。
或許是因為心境不同了的原因,我在每次通勤中讓眼睛做的功課便讓所謂的「藝術素質」高了許多。並不是眼界太高許多明明以達水準的容貌看不上眼。而是當習慣性的與美接觸之後,對於美麗事物的辨別變得敏感得多,這也是為何音樂世家的孩子耳濡目染之下無論如何總會有一點音樂品味。然而若從一開始便抱持著放任獸性的角度著眼美女,只會不斷的降低自己的視覺能力,最後變得良莠不分。然而,怎麼樣才能了解自己的眼界已經進步了?
我的答案是,當你可以從你覺得十分正點的女生臉上找出改進的方法時,便是你進步的時候了。不過當然,這只是一種個人修養上的進步,並不是值得拿出來說嘴的:「你長得很漂亮,只是你的鼻子應該可以再翹一點、耳朵要稍微貼一點......」

我原以為我會帶著這種藝術見識進棺材,直到我見到了完美。
沒錯,沒別的話好說,就是完美。

記得第一次望見她是於車窗外的一瞥,既短暫又朦朧,隱約我感覺自己似乎望見了天使、撐著傘於站牌邊等候。那一幕在當下是如此震撼,我卻只能在事後說服自己那是因為氣氛和朦朧的視覺所塑造出來的驚豔,世界上並沒有、也不允許擁有這種容貌。

數日後我在月台上遇見了同一個人,她從月台邊女神也似的走來,我的世界就這麼被她摧枯拉朽似的毀滅了。我不知道一名畫家終其一生能不能見到他認為是完美的畫作,但我相信若他真的見到了,與身為一個美貌欣賞者的我心境可說是相差無幾。
那是一種山洪爆發似的氣勢,夾雜著浪花將我歷來建立的美醜價值觀完全粉碎,文字已失去定義域,我好像無法找到任何一句言語形容她身上的形貌、無法找出她容貌上的優點與缺點。當下我知道,那就是完美。
務實的來說,她是一個俏麗的、與我年齡相仿的女孩,而在我之後看見她的幾次裡,她的身旁也總是不乏許多男同學的陪伴,然而在腦中已擺下完美的我,無論如何是注意不到了。當下我只能拽過自己的頭,努力不讓自己落下淚來。
原因是不知道自己該感激還是詛咒上帝。前者是因為上帝讓我看見了死能瞑目的景象,後者則是因為祂讓我變得如此軟弱。(相信我,在完美的面前,什麼都顯得微不足道)

我覺得在人的一生中,有幾次對美的重大體悟是十分重要的,或許見證完美也會是課題之一,但隨之而來的心理負擔也隨之加重許多。在當我與朋友們分享這段經歷時最常得到的回應是慫恿我去搭訕她。然而這卻是我無論如何不能做的。即使對於與陌生人攀談這件事我擁有信心,而搭訕也是我擅長的社交手法之一,但我就是無法說服自己因為一個人的美貌,就算是完美的容貌而去接近一個人。或許許多人都對於這種想法嗤之以鼻,視我為道貌岸然的偽君子,但對於此事我十分的執著,以貌取人的事絕計是不幹的(去認識的將會是她的「人」而非藝術本身」)。原因不是為了遵守世俗的道德觀念,而是一種原則問題,既然辨識美的能力是心態改變而獲得的,我又如何能以此來拋棄自己自居為藝術欣賞者的現況?

相信我,我比任何人都希望說服我自己更接近完美,而至今我仍在嘗試。

老實說,即使身為一個客觀的觀察者,我總是還有自身的一些喜好的。就好像一個搖滾樂迷總有他最喜歡的幾首歌一般。
分開來說,我喜歡皮膚並不特別白、有血色一些的皮膚,腿部線條俐落、身上有曲線、眼睛漂亮的女生。然而這些令人喜歡的特質並不需要全部集中在一起才能稱之為至美。就好像清純的少女若硬要搭上火熱的身材,曲線便會顯得有些不協調。而有些人戴起眼鏡如添翼,有些人卻如東施效顰。這是因為人的容貌並無所謂「最終統一」,而是一種多面向參考因素,把所有喜歡的元素拼在一個人身上並不會造就完美,完美是渾然天成的。意思就是你或許會遇見一個擁有所有你欣賞優點的人,卻無法將之塑造出來。
也好比我以無法在完美之間做任何一種修改。那是一種減一分則過於骨感,增一分則會豐滿得不協調的濃纖合度。若你曾見過心中100分的女孩,你一定懂得我在說什麼。

不過回到我一開始說的,一切取決於心態。你會愛上一幅偉大的畫作,但你不一定會跟畫的擁有者結婚。所以我會為一張完美的容貌震懾,而不允許自己踰越了欣賞的尺度。此。

ps:雖然我剛剛說了很多個人喜好的特質,但是事實上在遇見之前,誰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喜歡什麼。

2011年12月4日

你真的是我朋友嗎(挖鼻


短期不打算去把facebook的帳號要回來了,因為現在的我真的還挺討厭facebook這個東西。將自己抽離之後覺得好像真的還滿蠢的,就好像在音樂祭忽然失去聽力一樣、看到所有人都在拚命的扭恫身體、誇張的臉部表情和飛舞的贅肉。
facebook是一個挺浪漫的社交平台,畢竟在上面人人都隔著一層薄霧卻看得比誰都更加清楚。可以體諒的是,他本來就是設計來給大學生約砲用的,因此他可以很快速的獲取砲友(或是準砲友)的最新訊息。然而這種的使用方式我覺得用在東方社會並不是非常恰當,我們還是有很多不如洋人開放的地方。
講一句白一點,就是「人家拿來打砲的你湊什麼熱鬧」。

不過我把facebook撤掉的原因並不是這個,而是我覺得那樣的交友方式太快速也太不負責任,撇開隱私問題來說,在facebook上面認識新朋友實在太容易了,只要兩分鐘我就可以掌握這個人的基礎資訊以及近況,卻不需要我耗費一絲心力在這個人上面。這不健康的,畢竟朋友之間應該需要有實質的關心以及體諒。友誼關係若是純粹建立於這種速食般的連結上我認為是十分可憐的。
然而這種快速吸收資訊的方式卻是十分吸引人的,我甚至不用去擔心朋友們跟我疏遠,資訊會一直不斷的丟進我的眼睛裡,而我完全不需要去消化,等他們來敲我窗的時候我再很快的看一下就好了。
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我忘記是哪裡看來的,有篇文章抨擊了荒謬的打卡邏輯。主旨就是「你何必讓朋友知道你去了哪裡?不外乎無聊、閃光、炫耀三種」。個人認為還算是有道理。不過本人目前並沒有閃光對象、平常的生活也不會去什麼可以炫耀的地方、至於無聊的時候更不會想打卡了。因此一直不經意的看見別人閃光、無聊或是炫耀只是讓自己不開心而已,不是嗎?這是對於打卡的看法。

再來把隱私問題搬回來講,facebook的隱私實在是做的很糟糕,傷害的不只是遺失隱私的人同時也傷害了得到資訊的人,真的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如果留言在別人的塗鴉牆上沒有辦法調權限,那麼大家不是都知道我無聊的時候都在facebook上面搭訕正妹了嗎?還有戳戳樂那個是什麼東西啊?蒐集一堆戳好讓大家覺得很有存在感、很有人緣的感覺嗎?還有一個就是最近的新功能......右上角的動態更新,根本就是千惡萬惡啊,當一個朋友告訴你他現在很忙沒有空,卻一直看見右上角的動態一直顯示他一直回應某某帥哥某某正妹的動態、頻率高到整個動態訊息塞滿的時候,我小小的心靈就被擊碎了、像這樣(捏)。所以說這種隱私問題同時傷害了施受雙方啊......結果只是徒增虛偽而已。

最不想承認的是facebook這種東西真的具有成癮性,走進網咖總是看到所有人開著ggc、fb和魔獸/LOL,然後坐下來跟他們做一樣的事情,這種被控制了的感覺真的不很好啊!

說到頭來不上facebook的原因除了以上幾點之外,大概就是我自己的問題了,我自覺自己的步調要跟上facebook太累了,又或者是我希望如此。facebook替我增加了很多、或許也替你們增加了很多,根本不是朋友的朋友。如果你不是正妹或是偶像人物的話,把facebook撤掉是一個挺迅速的檢驗方法,可以在不久的時間裡面發現哪些人是被動的關心周遭的,哪些又是真正關心你的人(而不是只有你的動態跳出來時才關心一下)。我對我的朋友們有信心,真正的朋友一定會發現的(沒發現我關了的就給我注意一點)!
再者,關掉facebook之後你會發現自己多了許多時間去做其他事,像我現在就得煩惱要把這篇文章塞哪裡去(茶

2010年5月13日